考上三支一扶國家幫還助學貸款。按照《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中提出:高校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基層和邊遠困難地區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由國家代償學費。在學習期間取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和未足額償還的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
1.代償制度中規定的西部地區有:新疆、西藏、青海、寧夏、陜西、甘肅、內蒙古、貴州、云南、廣西、重慶、四川;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邊自治州;陵水縣、保亭縣、瓊中縣、樂東縣、白沙縣、長江縣等6個民族自治縣和東方市、五指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隸屬原海南省黎苗自治州。
2.艱苦邊遠地區是指國務院規定的縣級以下人民政府地區(不包括縣級人民政府)以外的其他地區。
3.如果畢業于中央直屬大學,可以通過畢業學校向國家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援助。如果畢業于地方高校,可以向學校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了解相關的補償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比如有的會要求通過考試后的服務期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繼續在基層工作1年以上,助學貸款的本息可以申請經濟補償。
什么是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畢業生在基層實施的一項政策,是指大學生畢業后到農村基層從事農業支持、教育支持、醫療支持和扶貧工作。該計劃的政策依據是人事部2006年發布的第16號文件《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支教、支農、支醫、支農扶貧工作的通知》。其目的是為高校畢業生在基層落實就業問題提供具體指導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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