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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發卡銀行賬戶上資金不足或者已無資金時,根據發卡銀行的《信用卡章程》或者得到發卡銀行的批準,超過自己的信用卡賬戶內資金余額支取款項,并且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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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持卡人惡意透支銀行欠款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并且經銀行2次以上催款后仍未還款,那么就有可能被告上法庭,惡意透支金額在5萬元以上,那么信用卡持卡人就有可能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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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惡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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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就符合立案標準,但立案并不一定就會判刑,還需要數額在5萬元以上才會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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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惡意透支立案標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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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用戶逾期還款將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經實現全國聯網,只要居民個人在銀行辦理過借貸業務、申領過信用卡,或為別人提供過擔保等行為,就能在國內任何一家商業銀行查到信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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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透支信用卡,是指持卡人未能按時還款,且在銀行多次催收后,依然拒不履行還款職責。假如數額較大的,將會構成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其處罰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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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出了透支限額,是否超過透支限額以信用卡帳戶余額軋差數是否超過限額為準,2、在規定期限內未償還透支款本息而又繼續透支的,3、超限額或超期透支前沒有取得發卡行授權的許可,包括逃避授權、偽造授權和騙取授權等情形是信用卡惡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