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稱,是一種直接表達的方式。在中文中是:我、咱、吾。英文中是:I,me,my,mine,we,us,our,ours。
在文學作品中不論作者是否真的是故事中的人物,使用第一人稱所敘述的,都像是作者親身的經歷或者是親眼看到、親耳聽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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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第一人稱敘述的好處是,容易拉近與讀者距離,使讀者進入‘我’這個角色。便于抒發情感,進行詳細心理描寫。使故事情節敘述雜而不亂,情感更加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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