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企業財務人員在計算員工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時,應區別以下幾種情況:當月工資薪金高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數。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其中,稅率按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所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所適用的稅率來確定。
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果涉及一次性獎金為不包含個人所得稅的凈額時,必須按如下方法處理:
(1)當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規定費用扣除額時,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如下:
第一步:找出適用的稅率與速算扣除數。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a;
第二步:將不含稅所得換算為含稅所得。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
第三步:計算應繳個人所得稅稅款。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b。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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