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1、消費稅是對生產委托加工及進口應稅消費品(主要指煙、酒、化妝品、高檔次及高能耗的消費品)征收的一種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以下簡稱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依據,按納稅人所在地適用的不同稅率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3、城鎮士地使用稅是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和規定稅額計算征收。年應納稅稅額等于實際占用位稅土地面積乘以適用稅額。
4、車船稅是對行駛于我國公共道路。航行于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車船,按其種類實行定額征收的一種稅。
5、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憑證征收的一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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