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貿易分為四個不同階段:
第一階段交易前的準備工作主要有:出口計劃的編制,按計劃進行收購或調撥出口貨源,并采取各種方式和通過各種渠道對國際市場和客戶進行調查研究,選擇適當的市場和客戶;制訂出口營銷方案、宣傳等工作。
第二階段為出口交易洽談。就是通過函電或談判洽商每筆出口也的具體事宜。一般要經過詢價、發價、還價和接受四個環節。
第三階段為簽定合同。按中國政府規定,若企業沒有直接進出口權的話,交易必須找到一個進出口商作為中間商來進行。
第四階段為履行合同。此階段將涉及備貨、領證、排載、報關、報檢、裝船、投保、議付、結匯、退稅、索賠等環節。
整個經貿活動中的信息流將受到貿易主管部門、生產部門、運輸、海關、商檢、銀行、稅務、外匯管理、保險和貿促會等多個職能機構的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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