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由于“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于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于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如果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就是給市場一個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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