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年,隨著人們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人手頭上有了閑散的資金,于是思考著將資金借出去以賺取部分利息。借錢的時候,大多當事人都能和和睦睦地完成借款行為,可到了還款期限屆滿時,許多借款人就想方設法地想逃避債務,這給出借人帶來了諸多困擾。
如果遇到借錢不還怎樣起訴?
首先需要收集能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然后確定管轄法院,最后準備好相關訴訟材料去管轄法院起訴。
根據民訴法基本的舉證原則,“誰主張,誰舉證”。當出借人想主張借款人還款的權利時,需要先提供證據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借款關系,只有在證明了存在借款關系的前提下,法院才會支持借款人請求還款的訴訟請求。
管轄法院如何確定?通常情況下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有權管轄,同時因為借款合同關系也屬于合同糾紛,所以還可以適用合同糾紛確定管轄法院。
如果去法院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訴訟材料呢?通常情況下,需要民事起訴狀、原被告身份信息,起訴法院有管轄權的證據,能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材料。如果有需要委托代理人的,還需要授權委托書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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