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權法》第191條第二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也就是說,房屋產權人沒有經過銀行的同意,不得轉讓房屋,除非購買人愿意替房屋產權人代為還清銀行的債務。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就是,未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但前提是必須已經取得國家認可的房屋權證,因為二手房交易是以房產證為準的。
還有貸款的房子如何買賣?
1、轉按揭
如果二手房買賣還存在貸款未結清的情況,那么買賣雙方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可以辦理轉按揭的手續,轉按揭是指房主準備將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個人,從而申請辦理貸款的相關變更。
2、購房者先行支付房款
買賣雙方如果相互信任的話,雙方可以協商利用購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先行將房屋的按揭貸款還完,這種模式適合于那種貸款額度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貸款已經還清,只剩下數目較少的貸款的情況。
3、借款還貸
業主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還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之后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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