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可轉債中簽后一個月內會上市,上市首日就可以賣出了。
此外,可轉債買賣與股票買賣類似,在交易軟件輸入購買賣出的可轉債簡稱或代碼,然后輸入可買賣的數量,交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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