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權是指解除破產人因受破產宣告而在公私權利上受到的法律限制,恢復其正常權利的法律制度。復權制度僅適用于自然人破產的情況。
有的國家將復權分為自然復權與申請復權兩種方式。復權須符合一定條件,通常為破產人全部清償債務或依法免除債務清償責任,于破產終結后一定期間內未受破產犯罪刑事處罰等。
除權是指股票的發行公司依一定比例分配股票給股東,增加公司的總股數。除權涉及兩種情況,一種是指股票的發行公司依一定比例分配股票給股東,作為股票股利,此時增加公司的總股數;還有一種是指股票的發行公司向股東配股。
除權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有所減少,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后從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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