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統籌管理,由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組成。
統籌基金是不記入賬戶部分的繳費,需要進入統籌基金。統籌基金就是所有單位繳費都統一放到一個公共的基金部分,然后在從這個統一的統籌基金中支出基金給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
統籌基金支付就是用統籌賬戶資金支付參保人相關醫療費用。
統籌基金支付標準的區別:
①參保人在指定門診就醫點服務時間外,因急診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②參保人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搶救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門診就醫點及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外的市內醫療機構門診搶救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③經指定門診就醫點轉診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轉到鎮(街)定點醫院本部門診部或市屬定點專科醫院本部門診部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轉到市內定點三級醫院本部門診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轉到其他醫療機構的,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④除以上幾種情形外,參保人自行到指定門診就醫點以外的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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