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把孩子給男方撫養并不一定是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行為。在未婚生子的情境下,如果女方將孩子交付給具有撫養能力的男方照顧,且這一決定并未給孩子帶來顯著的危害后果,那么這通常并不被認為是遺棄行為。
然而,如果女方明知自己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卻故意不履行,例如長時間不與孩子聯系、不支付撫養費等,導致孩子的生活陷入艱難處境,且情節惡劣,那么就可能構成遺棄罪。
總的來說,是否構成遺棄罪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具體情況,如男方的撫養能力、孩子的生活狀況以及女方的行為和態度等。如果對自身的情況有疑惑,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以獲取更準確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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