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產(chǎn)品介紹,“上下班降雨險”保障范圍為“針對直轄市、省會城市被保險人通勤途中,由于降雨影響導(dǎo)致的費用損失等給予保險金額內(nèi)的賠付。”具體來看,賠付條件為“周一至周五每日5:00-10:00和17:00-22:00點出現(xiàn)降雨閾值”。同時保障額度“隨保障城市、保障月份變化,最高345元/天/份”。
不同城市保障金額不同
記者注意到,雖然保費相同,但“上下班降雨險”在不同城市保障金額差距較大。以同樣購買20份“上下班降雨險”為例,總保費為100元,保障期為2018年8月。在成都,當在限定時間內(nèi)降雨量觸及賠付閾值時,保障金額為每天11.8元;而在北京、上海、廣州保障金額則分別為每天20.2元、15.4元、15.6元,此外,降雨較少的烏魯木齊每天保障金額則高達45.6元。
當然,各地賠付標準亦有所差別。北京、上海、廣州賠付閾值均為“暴雨1小時累計降水量>16mm”,成都、烏魯木齊的賠付閾值則為“大雨1小時累計降水量>8mm”。
值得關(guān)注的是,根據(jù)“上下班降雨險”理賠標準表,8月在川內(nèi)的不同城市投保,保障金額亦不相同,其中保障金額最高的為攀枝花市與廣安市,投保20份“上下班降雨險”,保障金額為每天35.2元,最低的則為甘孜藏族自治州,投保20份“上下班降雨險”,保障金額僅為每天8.2元。
應(yīng)按照自己真正需求投保
天氣保險產(chǎn)品并非新鮮產(chǎn)物,其主要承保被保險人所舉辦的各種戶外活動因天氣變化(雨、雪、雹、霧等)所致?lián)p失的特殊保險。
按照理賠標準,在投保“上下班降雨險”后,如果想要“回本”,成都、北京、上海、廣州、烏魯木齊需要觸發(fā)理賠的次數(shù)分別為10次、5次、7次、7次、3次。而由于賠付條件限定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月實際保障期僅有23天。
在業(yè)內(nèi)人士看來,“單一的天氣險并未存在明顯可保利益,應(yīng)按照自己真正需求進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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