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防止機構大戶操縱股價,《證券法》規定,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業內稱之為"舉牌"。
股票被舉牌是好事,說明有人看中了這個股票,準備大量持股!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中國掃黃打非網
Copyright ? 2019-2025 www.polareal.com 版權所有
贛ICP備2023002352號-2
違法及侵權請聯系: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本站由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王興未律師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