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辦理方法:
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當場予以辦結。
2、參保人也可以至鄰近的街道(鎮)醫保事務服務點(以下簡稱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
3、參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在辦理時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
4、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憑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本人有效證件至所屬的區縣醫保中心辦理,然后由用人單位將醫保卡發給參保人。
辦理流程如下:
1、在參保人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提交參保人戶口、父母一方的身份證、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填寫《xx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申報表》。
3、回去等電話通知來居委領卡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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