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幣于1987年4月27日開始發行,在第二套、第三套人民幣的基礎上,增加發行了50元和100元兩個券別,目前該套人民幣流通時間已超過30年。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幣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紙幣和1角硬幣在市場上流通,其持有者可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兌換。在為期一年的集中兌換期間,所有辦理人民幣現金業務的銀行網點都可為市民辦理兌換。集中兌換期結束后,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持有者可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選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兌換。
無償兌換停止流通人民幣是銀行的法定義務。如果市民遭遇銀行拒絕、推諉兌換停止流通人民幣,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舉報。金融消費者保護熱線:1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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