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保單和保險標志上皆注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制”字樣。保單呈褐色,主要文字采用了國際上先進的紅色熒光防偽油墨,文字下橫線由微縮文字組成,防偽性能較好。除為不同的經營公司預留出印刷公司標志的區域,保單在全國范圍內規格、制式統一。
交強險標志分為內置型和便攜型兩種:內置型:具有前擋風玻璃的投保車輛應使用內置型保險標志,內置型標志的形狀為橢圓形,長88毫米,寬75毫米,可張貼在機動車前擋風玻璃處。便攜型:不具有前擋風玻璃的投保車輛應使用便攜型保險標志,便攜型標志的形狀為長方形,長90毫米,寬60毫米,可放置到行駛證或駕駛證中。
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駕駛員須帶上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及交強險標志。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交強險標志的,交通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可以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交強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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